杭州昱华科技有限公司

Hangzhou Yuhua Technology Co., Ltd.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详细内容

浙江制造 标准格式 -光纤配线架


 

光纤配线架

Optical fiber distribution frame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布

团体标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 质量承诺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XXXXXXXXX牵头组织制定。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杭州昱华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杭州通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宏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尉红霞、邓永涛、朱修坤。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XXX

本文件由XXXXXXXXX负责解释。


光纤配线架

本文件规定了光纤配线架(以下简称ODF)的定义、组成和型式、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ODF。其他类似光配线设备(如光纤配线架)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核对

GB/T 2423.10—201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核对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a 盐雾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873—198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5095.2—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 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2部分:一般检查、电连续性和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压应力试验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2507.1—2000 光纤光缆连接器 第1部分:总规范

YD/T 694—2004 总配线架

YD/T 987—1998 ST/PC型单模光纤光缆活动连接器技术规范

YD/T 1024—1999 光纤固定接头保护组件

YD/T 1117—2001 全光纤型分支器件技术条件

YD/T 1200—2002 MU型单模光纤活动连接器技术条件

YD/T 1272.1—2003 光纤活动连接器 第1部分:LC型

YD/T 1272.3—2005 光纤活动连接器 第3部分:SC型

YD/T 1272.4—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 第4部分:FC型

YD/T 1618—2007 多芯光纤(缆)扇形分支连接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2000.1—2009 平面光波导集成光路器件 第1部分:基于PLC的光功率分路器

YD/T 2152—2010 光纤活动连接器可靠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SJ/T 11363—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 11365—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

IEC 61300-3-15:2006 纤维光学互连器件和无源元件 基本试验和测量程序 第3-15部分:检验和测量凸性抛光插针端面圆顶偏心度(Fibre optic interconnecting devices and passive components - Basic test and measurement procedures - Part 3-15: Examinations and measurements - Dome eccentricity of a convex polished ferrule endface)

IEC 61300-3-16:2004 纤维光学互连器件和无源元件 基本试验和测量程序 第3-16部分:检验和测量插针球形抛光端面的曲率半径(Fibre optic interconnecting devices and passive components - Basic test and measurement procedures - Part 3-16: Examinations and measurements - Endface radius of spherically polished ferrules)

IEC 61300-3-23:1998 光纤互联装置和无源部件 基本试验和测量步骤 第3-23部分:试验和测量相对于插针端面的光纤位置(Fibre optic interconnecting devices and passive components - Basic test and measurement procedures - Part 3-23: Examination and measurements; fibre position relative to ferrule endface)

3 术语和定义

YD/T 778201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组成和型式

4.1 组成

4.1.1 普通型ODF由机架、光缆引入和接地单元、光纤终接单元、配线单元、光纤活动连接器、光分路器(可选)及备附件组成。各单元之间可能独立,也可能合为一体。

4.1.2 组合型ODF由走线通道、终接子架、配线子架、光纤活动连接器、光分路器(可选)及备附件组成。各部分之间可能独立,也可能合为一体。

4.2 型式

4.2.1 按机架结构形式可分为:

a) 封闭式,一般指ODF正面、背面和侧面都安装有面板或门;

b) 半封闭式,指正面或背面部分暴露,侧面一般封闭;

c) 敞开式,指正面完全暴露。

4.2.2 机架操作方式可分为:

a) 全正面操作式,一般指ODF只能正面操作;

b) 双面操作式,指能从ODF的正面或背面进行操作。

4.2.3 按机架功能组成可分成为:

a) 普通型,一般指由一个独立的机架组成;

b) 组合型,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架,并与走线通道一起组成。

4.2.4 型号应符合YD/T 778—2011 4.3 要求。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使用三维的CAD辅助设计软件进行设计。

5.1.2 应对各模块相关的钣金件和塑料件等结构件的设计,包括内部各光纤连接器的选用,容量设计 ,光纤走线路由规划

5.1.3 机架应该具有旋转结构的设计。

5.2 材料和零部件

5.2.1 ODF所有的零件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防腐蚀性能,如该材料无防腐烛性能应作防腐蚀处理;其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并与光缆护套和尾纤护套相容。为防止腐蚀和其他损害,这些材料还应与其他设备中所常用的材料相容。

5.2.2 ODF中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在按照GB/T 2423.17—2008的盐雾试验方法作48 h盐雾试验后,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钝化处理,

5.2.3 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 9286—1998表1 2 级要求。

5.2.4 ODF中非金属材料的结构件及光纤活动连接器的燃烧性能经试验后应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b) 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 s,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底层。

5.3 工艺装备

5.3.1 应采用数控冲床、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焊接机、自动机器手臂、自动种焊装置、自动点胶装置等生产设备。

5.3.2 应具备焊接时有粉尘设备保护,减少废气排放。

5.4 检验检测

5.4.1 应配备插回损测试仪、缘耐压测试仪、端面干涉仪、高低温试验箱、盐雾试验箱、百格刀等检验检测设备。

5.4.2 应开展(出厂检测表中)项目的检验检测。

6 技术要求

6.1 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40 +60 ℃;

相对湿度:≤95 % (+40 ℃)。

6.2 外观要求

6.2.1 外形尺寸

6.2.1.1 机架髙度分为2 600 mm、2 200 mm和2 000 mm的3 类,其宽度宜选用120 mm的整数倍,深度宜选用300 mm、 450 mm 及 600 mm。

6.2.1.2 机架外形尺寸的偏差不应超过±2 mm;外表面对底部基准面的垂直度公差不大于3 mm。

6.2.2 机械活动部分

机械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门的开启角应不小于110°,间隙应不大于3 mm。

6.2.3 机架结构

结构应牢固,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紧固件无松动。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应倒圆角。

6.2.4 入光缆弯曲半径

引入光缆进入机架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20 倍。

6.2.5 保护套、衬垫及纤芯、尾纤的弯曲半径

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纤芯、尾纤无论处于何处弯曲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40 mm,对宏弯损耗不敏感光纤,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 mm

6.2.6 外观要求

ODF上涂覆层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塑料件无变形、表面无毛刺、无裂纹、颜色均匀。

6.2.7 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

结构单元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清晰、完整、无误。光纤活动连接器及光分路器(如果有)上应有牢固而清晰的标明生产厂家的标记。

6.3 功能要求

6.3.1 光纤终接功能

6.3.1.1 对于普通型ODF,应具有光纤终接单元。该单元应便于光缆纤芯及尾纤接续操作、施工、安装和维护,能固定和保护接头部位平直而不位移,避免外力影响,保证盘绕的光缆纤芯、尾纤不受损伤。

6.3.1.2 对于组合型ODF,终接子架应具备上述功能。

6.3.2 调线功能

6.3.2.1 对于普通型ODF,机架内应设有垂直走线通道,通过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的纤芯序号及改变光传输系统的路序。

6.3.2.2 对于组合型ODF,机架内应设有垂直走线通道,各子架间应设有走线通道,通过活动光纤连接器插头,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的纤芯序号及改变光传输系统的路序,以实现不同子架间灵活跳纤的功能。设置标志说明预留走线通道,需要完善。

6.3.3 容量

6.3.3.1 每机架容量和单元容量应符合单模块不小于600 芯,整柜2 400 芯的要求,光纤终接单元、光纤存储单元、光纤配线单元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能成套配置。

6.3.3.2 对于组合型ODF,终接子架、配线子架、走线通道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能成套配置。

6.3.4 标识记录功能

机架及单元内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用于方便地识别纤芯序号或传输路序,且记录装置应易于修改和更换。

6.3.5 光纤存储功能

机架及单元内应具有足够的空间,用于存储余留光纤。

6.3.6 光分路器的安装与连接(可选)

设备应具有光分路器安装的空间,并提供与光分路器接续的功能。

6.4 光学性能要求

6.4.1 整体光学性能

ODF中,由引入光缆到光设备侧应不多于3 个活动连接点,其中纤活动连接器应满足6.4.2 中要求,光分路器(如果有)应满足6.4.6 中要求。

6.4.2 光纤活动连接器

6.4.2.1 光纤活动连接器性能

插针端面PC和APC型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其外观、插入损耗、回波损耗、互换性试验、机械耐久性、抗拉性能、环境试验后性能指标(含外观、附加损耗、回波损耗变化量)应分别满足下列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a) FC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光学性能应满足YD/T 1272.42018 4.5 条的要求;

b) SC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光学性能应满足YD/T 1272.32015 4.5 条的要求;

c) LC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光学性能应满足YD/T 1272.12003 4.5 条的要求;

FC型、SC型、LC型还需要满足表1 要求:

表1 性能要求

类型

插入损耗

dB

回波损耗

dB

FC型

0.2

55(UPC)/≥60APC)

SC型

≤0.2

55(UPC)/≥60APC)

LC型

≤0.2

55(UPC)/≥60APC)

6.4.2.2 光纤活动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端面几何尺寸包括:光纤凹陷/凸出、曲率半径、顶点偏移,应符合YD/T 2152-2010中附录A的要求。

6.4.3 互换性

当按7.4.5 进行测试时,符合6.4.2.1 的要求。

6.4.4 机械耐久性要求

不得有机械损伤,插针表面无明显划痕。

6.4.5 抗拉要求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脱落、松驰等现象。

6.4.6 光分路器

ODF中所使用光分路器的工作波长、工作带宽、插入损耗、均匀性、方向性、偏振相关损耗应满足YD/T 1117 YD/T 2000.1 中相应的要求。

6.5 高压防护要求

6.5.1 机架髙压防护接地单元应能可靠接地,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6.5.2 机架髙压防护接地单元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护套相连,连接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6 mm²。

6.5.3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单元与地相连的连接端子的截面积应不小于35 mm²。

6.5.4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单元与机架间绝缘,绝缘电阻不小于1 000 MΩ/500 V (直流)。

6.5.5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单元与机架间耐电压不小于3 000 V (直流)/min,不击穿、无飞弧。

6.6 涂层附着力要求

当按7.6 进行测试时,符合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的要求。

6.7 环境性能要求

6.7.1 低温试验要求

试验温度为-40 ℃±3 ℃,试验时间为2 h,试验后ODF仍能符合6.2.66.4.26.4.66.5.4、6.5.5的要求。

6.7.2 高温试验要求

试验温度为60 ℃±2 ℃,试验时间为2 h,试验后ODF仍能符合6.2.66.4.26.4.66.5.4、6.5.5的要求。

6.7.3 湿热试验要求

试验温度为40 ℃±2 ℃,相对湿度为93 %±3 %,试验时间为48 h,试验类型为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ODF仍能符合6.2.66.4.26.4.66.5.4、6.5.5 的要求。

6.7.4 振动试验要求

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ODF仍能符合5.2.6、5.5.2、5.5.3 的要求:

d) 频率范围:lO Hz~55 Hz;

e) 扫频要求:扫频的速率应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其容差为±10 %;

f) 振幅:0.75 mm单振幅;

g) 每一方向持续时间:垂直、水平持续时间分别为每轴线30 min。

6.7.5 盐雾试验要求

试验温度为35 ℃±2 ℃,试验时间为48 h,盐水浓度5 %,试验后ODF仍能符合6.2.65.2.2

6.8 静态承重负载要求

    对于以钣金为主要结构件材料的ODF机柜要求机柜内部静态负载能力不低于800 kg,对于以铝为主要金属结构件材料的ODF机柜要求机柜内部静态负载能力不低于280 kg

6.9 燃烧性能要求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燃烧时间结束后,试验样品符合下列情况均为合格:

a) 试验样品未起燃;

b) 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 s;

c) 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底层。

6.10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要求

对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有要求时,ODF组成材料应符合SJ/T 11363 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如下:

d) 温度:15 -35 

e) 相对湿度:≤75 %

f) 大气压力:70 kPa106 kPa

7.2 外观要求试验

YD/T 7782011 中6.2 规定进行。.

7.3 功能要求试验

YD/T 7782011 中6.3 规定进行。

7.4 光学性能要求试验

7.4.1 插入损耗测试

YD/T 7782011 6.4.1 的规定进行。

7.4.2 回波损耗测试

7.4.3 替代法

YD/T 7782011 6.4.2.1 的规定进行。

7.4.3.1 基准法

YD/T 7782011 6.4.2.2 的规定进行。

7.4.4 光纤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测试

7.4.4.1 替代法

YD/T 7782011 中6.4.3.1 的规定进行。

7.4.4.2 基准法

YD/T 7782011 中6.4.3.1 的规定进行。

7.4.5 互换性试验

YD/T 7782011 中6.4.4 的规定进行。

7.4.6 机械耐久性试验

YD/T 7782011 中6.4.5 的规定进行。

7.4.7 抗拉试验

YD/T 7782011 中6.4.6 的规定进行。

7.4.8 光分路器测试

YD/T 1117 YD/T 2000.1 中的规定。

7.5 高压防护要求试验

7.5.1 高压防护接地单元与机架间绝缘测试

YD/T 7782011 中6.6.1 的规定进行。

7.5.2 高压防护接地单元与机架间耐电压测试

YD/T 7782011 中6.6.2 的规定进行

7.6 涂层附着力要求试验

GB/T 92861998 7 章的规定进行。

7.7 环境性能要求试验

7.7.1 低温试验

YD/T 7782011 中6.8.1 的规定进行。

7.7.2 高温试验

YD/T 7782011 中6.8.2 的规定进行。

7.7.3 湿热试验

YD/T 7782011 中6.8.3 的规定进行。

7.7.4 振动试验

YD/T 7782011 中6.8.4 的规定进行。

7.7.5 盐雾试验

YD/T 7782011 中6.8.5 的规定进行。

7.8 静态承重负载要求试验

根据机柜内部结构设计好测试用负载托盘安装在机柜内部,将砝码均匀放置在负载托盘上,同时调整好负载托盘的安装位置使得整个机柜内部负载均匀。查看机柜结构件有无变形,及不可恢复的损坏。

7.9 燃烧性能要求试验

YD/T 6942004 6.16.1-6.16.4 的规定进行。

7.10 毒有害物质含量要求试验

SJ/T 1l365 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光纤配线架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按表2 的规定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外观要求

6.2

7.2

2

功能要求

6.3

7.3

3

光学性能要求

6.4

7.4

4

高压防护要求

6.5

7.5

5

涂层附着力要求

6.6

7.6

6

环境性能要求

6.7

7.7

7

静态承重负载要求

6.8

7.8

8

燃烧性能要求

6.9

7.9

9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要求

6.10

7.10

00001注:“√”为需检验的项目,“—”为不需检验的项目。

8.2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8.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设计、工艺或原材料的变更足以引起某些特性或参数发生变化时;

c) 检验结果与近期型式检验结果对比存在不应允许的偏差;

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4 判定规则

8.4.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8.4.2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选取一台,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判定为合格;若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ODF上应有标识,标明产品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年月、机号。

9.1.2 ODF上的连接器应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

9.2 包装

9.2.1 ODF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箱面标志应符合GB/T 3873—1983 中的规定

9.2.2 包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应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

a) 备附件及专用工具;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产品合格证;

d) 装箱清单。

9.3 运输

ODF包装后,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

9.4 贮存

ODF应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60 ℃~+60 ℃,相对湿度不大于93 %RH。

10 质量承诺

10.1 客户有诉求时,应在4 h内做出响应,24 h内提供解决方案。

10.2 在用户遵守本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运输、贮存、安装、使用条件下,光配线架自发货之日起24 个月内,除易损易耗件外,如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商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后续处理,包括无偿修理或更换。

10.3 制造商应建立质量信息追溯系统,保证产品具有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并保存追溯质量记录不少于3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杭 州 昱 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H a n g z h o u  Y u h u a T e c h n o l o g y  C o . ,  L t d .

联系人:羊桃勇                              传真:0571-63551168

手机号13805766797                   地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开发区

  • 电话直呼

    • 15068811070